1031114校課委通過-1  

【注意事項】
1.17學分之規定自104學年第一學期起適用。

2.課程地圖新增加的兩門氣候變遷調適通識課程(全球暖化與極端氣候事件、氣候變遷與人類永續發展)皆可追認為該領域之選修,103學年第二學期選修該二門通識亦可承認為選修學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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